父親酒後失控還曾家暴 未盡人父之責!兒聲請免扶養當然準
父親酒後失控還曾家暴,不滿未盡人父之責!兒聲請免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被孩子指控,父親對他自幼疏於照顧,甚至3歲時還被父親酒後失控毆打。父母親離婚後,父親更是從未支付任何扶養費,也未曾探視他。直到近日,父親因無法自理生活,被安置在長照中心,社會局卻通知要他負責扶養。因爲實在不堪其擾,憤而提告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孩子控訴,父母親在1989年結婚,婚後陸續生下哥哥與他。然而,他自滿月起,就被送去給外婆照顧,父親既沒有支付扶養費,還因嗜酒失控,對當時僅3歲的他施暴。父母親離婚時,他的監護權歸母親,自此一直與母親同住,父親不僅沒盡到扶養義務,甚至多年來毫無音訊。
不料,日前社會局卻來函文通知,因父親生活無法自理,被安置於長照中心,需由他負責處理相關照顧事宜。然而他自小完全靠母親與外婆拉拔長大,父親從未盡到責任,還曾對他施暴,如今卻要反過來承擔照顧責任,對他來說「太不公平」。
孩子的母親也到庭證稱,她與阿國所生的2個孩子,都是由她負擔生活費與養育,阿國則是完全未曾盡過父親的責任,也沒有支付任何的扶養費用。
法官審酌後,阿國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確實未曾支付任何費用或盡到照顧責任,甚至還曾對年幼子女施暴。阿國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孩子請求免除對父親阿國之扶養義務,爲有理由,應當予以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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