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歡小孩!外遇離家未盡人父之責 女兒怒求不養中風爸

不喜歡小孩!外遇離家還未盡人父之責,女兒怒求不養中風爸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控訴父親阿國(均化名),在她約2歲時離家,她由母親獨自扶養,在2004年父母離婚後,由母親行使負擔她的親權,此後母女相依爲命,她在求學過程半工半讀維持生計。日前社會局通知,父親中風被安置在養護中心,有受扶養之必要,不滿父親過往對她未盡保護教養照顧義務,因此請求免除她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小萱的母親到庭證稱,阿國婚後工作收入不高,家用支出均由她負擔,而且阿國「不喜歡小孩」,平常很少在家,在女兒小萱2歲時,阿國就因爲外遇而離家,此後更難與阿國取得聯繫,連帶影響小萱的就學事宜。

她與阿國在2004年經法院判決離婚後,阿國就不知去向,小萱自小就由她親自扶養、照顧,阿國根本沒有扶養過,更沒給過扶養費用。而阿國經合法通知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官考量,小萱出生後由母親扶養照顧,阿國不僅鮮少返家,也未負擔扶養費用,在小萱年僅2歲時就逕自離家,雙方失聯至今,而且阿國在小萱成長期間未負擔扶養費,致使小萱需要半工半讀,並申請就學貸款才能完成學業。

法官審酌,阿國未給小萱任何關愛、關心,阿國無正當理由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如仍令小萱負擔扶養義務,明顯是強人所難。日前依法判決,小萱請求免除她對父親之扶養義務,核無不合,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