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成街友乞討拾荒維生 親生兒的控訴!獲准免除扶養義務
老父成街友乞討拾荒維生,親生兒子獲准免除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指控父親阿華(均化名),他出生後由母親獨自扶養,父親長期無穩定工作未負擔家用,父親還有吸食強力膠及酗酒惡習,未曾負擔家務或協助照顧年幼的他,而母親工作時會帶着他方便照顧,或由祖父協助照看,大約他5歲時就與母親搬回孃家,不滿父親未盡人父之責,因此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指稱,自從他們搬回孃家後,父親就甚少與他們往來,也未曾探視他,或是給付扶養費用,直到父母親離異後也是如此。父親已經多年沒有聯絡,日前收到社會局通知,才知道父親在火車站露宿街頭,以乞討、拾荒維生,被安置在護理之家,需要他的照顧及支付相關費用。
法官考量,阿華最近1年並沒有所得收入,並且在2024年5月被安置在護理之家,目前已結束安置,但阿華目前身體狀況不佳,堪認他已達不能維持生活的程度,有受兒子阿國扶養之需要。而阿國主張父親當年未盡扶養義務,阿華對此則是並不爭執。
法官審酌,阿華當年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情節已達重大程度。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免除對父親阿華的扶養義務,與法律規定相符,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