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73歲老父月給11806元扶養費 重度身心障礙男願望落空

要73歲老父月給11806元扶養費,重度身心障礙男願望落空,法官駁回他的聲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未婚無子女,因肢體障礙無法工作,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及低收入戶補助,目前被安置在養護中心,每月需支付費用2.7萬元,扣除每月領有的補助15194元后,尚有差額11806元無力支付,因此請求父親阿華(化名)按月給付扶養費11806元,直到他的死亡之日止。

法院審理,阿華表示,他現在還在入監服刑當中,預計今年(2025)年2月才能聲請假釋,現在無法給付給兒子阿國扶養費,但會再聯絡朋友看看能否借錢,如果可以會再與阿國聯繫,並請求法官駁回阿國的聲請。

法官考量,阿國每月領有15194元的低收入與身障補助款,近3年申報所得分別爲0元、6500元、6000元,名下僅有無殘值的汽車1輛,依據阿國的經濟狀況,加上身心狀況,確有不能維持生活,並且無謀生能力,自有受扶養之必要。

法官審酌,阿華現年已73歲,近3年申報給付所得均爲0元,名下無任何財產,由於阿華年事已高,目前在監執行中,將來即使出監後也因礙於年紀,實在難以找尋工作謀生,足認依其財產實已無法維持自己生活,本身確無扶養能力。日前依法判決,免除阿華對兒子的扶養義務,並駁回阿國的扶養費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