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腦男全身癱想要活下去 要3孩月給2萬元願望「落空」

水腦男全身癱想要活下去,要3孩月給2萬願望「落空」,全都免除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身爲3個孩子的父親,他因爲水腦症導致全身癱瘓,經法院定爲受監護宣告之人,並選定他的弟弟爲監護人。阿國因爲已無謀生能力且名下無財產所得足以維持生活,而3個孩子都已是成年人,因此依法聲請,3個孩子均需按月各給付扶養費6747元,直到他的死亡之日爲止。

法院審理,老大指控,他們自幼由母親扶養,未曾受過父親的扶養照顧。老二及老三經過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到庭表示意見,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調閱稅務財產所得資料顯示,阿國最近1個年度財產總額爲0元、所得總額僅55526元,堪認阿國不能以自己財產、所得維持生活,而有受扶養之必要。

法官考量,阿國與前妻在2001年離婚,約定由孩子的母親擔任親權人,那時3個孩子分別年僅6歲、5歲、4歲。而阿國的弟弟到庭陳稱,哥哥阿國在高中時就已經出去了,哥哥有沒有賺錢養家他不太清楚。離婚的原因他聽母親說,是因爲哥哥經常進出看守所服刑,所以應該也沒有扶養孩子。

法官審酌,阿國在3個孩子年幼,正需父愛關懷支持的成長階段,無正當理由未扶養照顧,在他們成長過程也缺乏聞問,並且長期未探視、關心,導致長期與3個孩子關係疏離,情節實屬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免除3個孩子的扶養義務,洵屬有據,並駁回阿國扶養費之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