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繳房租流落街頭 腦梗塞男找2孩負責!討月給2.4萬扶養費
沒繳房租流落街頭,腦梗塞男找2孩負責!討月給2.4萬扶養費,遭到法官駁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患有腦梗塞、高血壓,名下無財產並且沒有工作收入,長期居無定所無法維持生計,還因欠繳房屋租金,被房東趕出租屋處流落街頭,現在已不能維持生活,有受扶養之權利,因此依法請求他的2個孩子,均須按月給付1.2萬元扶養費用,直到他的死亡之日爲止。
法院審理,阿國指稱,他在2個孩子還年幼時,都有支付他們的扶養費,而且他也有照顧孩子,並非完全沒有經濟上或實質上的支援。現在2個孩子均已成年,應當依法負起無養他的義務。
2個孩子控訴,對於父親現在經濟狀況不能維持生活,他們並不予以爭執,但老大自出生後,就居住在外婆家,自幼未曾與父親同住,相關生活費用、教育費用也均由外婆家的成員支出,父親未曾支付給他任何扶養費用,也未曾照顧他。
老大出生後雖與父母親同住在祖父名下房屋,但當時父親並無固定工作,長時間待在家中無所事事,又在外積欠債務,當時家庭生活費用均有賴母親工作所得或向孃家借款支應,父親也未曾照料老大,與母親在2004年離婚後,父親更是不知去向,未曾與他們聯繫或給予任何關心,所以請求免除他們的扶養義務。
孩子母親到庭證稱,阿國在與她離婚前,並未與老大同住及實際照顧,離婚前2人與老大在公公的房子同住,但阿國也沒有支付過老大的扶養費或支出她孃家開銷,因爲阿國沒有在上班;老二出生後到他與阿國離婚前,阿國仍然沒有工作,白天有時候她會帶着老二到外婆家,如果是留在家中,就只有她在照顧老二。
阿國晚上都出去疑似賭博一整晚,白天回家就是都在睡覺,阿國賭博的錢都是拿家產花用,拿到的錢都沒有用來支付家用或小孩的費用,包含賣掉家中土地所得,也都不會跟她說錢到哪裡去。甚至老大小時候心臟有問題要看病,阿國就向他的父親以此當藉口借款10萬元,但沒有實際用在老大身上。
法官考量,在2個孩子的成長過程中,阿國欠缺參與,幾乎沒有照顧,也未提供經濟上之支持或支付扶養費,全仰賴孩子的母親扶養照顧以及親屬的協助,方能順利養育成人。
法官審酌,阿國顯然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核屬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免除2個孩子對父親阿國之扶養義務,爲有理由,應予准許。而阿國雖因不能維持生活,故依扶養之法律關係,請求2個孩子按月給付扶養費,但阿國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因而駁回阿國扶養費之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