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傷男竟有臉要老媽養到死 月討2萬扶養費「沒可能」

脊傷男竟有臉要求養到死,月討2萬扶養費「沒可能」,老媽獲准免除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因與家人關係不睦,離家在外打零工維生,自此與家人斷絕聯繫,不料,他卻因摔傷脊椎,導致下肢無力不良於行,領有身障證明,收入僅每月殘障補助5065元,難以維持生活。由於父親已過世,因此他訴請母親小萱(化名)負擔扶養義務,按月給付20000元,直到他的死亡之日爲止。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兒子阿國當年罔顧她的苦心,爲他竭盡心力安排學校、工作,竟然多次逃學還逃兵,不但拒絕工作更在外積欠債務,經常對父母惡言相向,也多次偷取家中錢財、物品,且經常威脅父母交出財物,令父母不堪其擾。

她與丈夫曾爲阿國清償債務後,要求阿國立下切結書,聲明阿國日後在外行爲及債務,與他們夫妻再無關係。不料,阿國就無故離家出走,與家人斷絕聯繫,對父母不聞不問,且仍不知悔改,居然在外債臺高築,導致債權人多次到家中威逼討債,讓他們生活於恐懼中。他們雖積極尋找阿國,且曾報警協尋,但是均無所獲。

後來因債主討債行爲愈發頻繁,已影響全家人的生命安全及正常生活,且阿國的父親當時已身患重病,需定期至醫院接受治療,而她身心俱疲,實在無力負荷,因而在爲阿國清償銀行債務後,爲逃離阿國製造的無窮債務黑洞,舉家搬遷到鄉下居住,以求餘生能安心靜養度日及奉養年邁雙親。

她含辛茹苦扶養阿國長大成人,阿國卻自成年後,不但未曾奉養過父母一日,且在父親生病及死亡時,從未曾到院照顧或上香致意,阿國對待他們如同陌生人。丈夫生病住院期間,多年來均由她獨力照顧,在長期經濟壓力及精神壓迫下,因而罹患心理疾病。

況且她已年邁,精神狀況不佳,無法外出工作,又有房貸壓力,平日也須支出生活費及日後可能產生的醫療費等,名下房地僅供自住使用,每月收入只有政府發放的補助勉強維持生活,如負擔阿國的扶養義務,顯然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而且阿國從未盡孝親義務,所以她請求免除對阿國的扶養義務。

法官考量,阿國自成年後,從未負起應分擔扶養照顧父母之責任,動輒向母親小萱惡言相向、索討財物,甚至以言語威脅交出財物,後來還自行離家,在外積欠多筆債務,導致債權人登門討債騷擾,對母親也從無適當聯繫或關心,導致母親身心受創。

法官認,阿國所爲是故意對父母爲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爲,且無正當理由,長期未善盡應扶養照顧責任,並且情節已屬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免除其對兒子阿國之扶養義務,爲有理由,應予准許,並駁回阿國扶養費之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