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女兒養到生命終止 根本沒爸的樣子!聽障男「心願落空」
要女兒養到生命終止,根本就沒有當爸的樣子!聽障男「心願落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中度聽障男子阿國(化名)是中低收入戶,現在因爲年老體衰,已經無謀生能力,名下也沒有財產可供維持生活,因此依法聲請他的女兒小萱(化名),依據所在縣市爲基準,平均每月每人最低生活費21484元,扣除他可領到的補助後,按月給付扶養費1萬4230元,直到他的生命終止之日爲止。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父親根本未曾扶養過她,因此請求駁回父親扶養費之聲請。法官考量,阿國的名下財產僅1臺無殘值的汽車,最近3個年度均無申報所得,僅每月領取中低收入身障生活補助5437元、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1193元,堪認阿國確已無法維持生活,有受扶養之必要。
小萱的阿姨到庭證稱,小萱與她同住到17歲,小萱的父母結婚時,她是伴娘,但結婚3個月後就離婚,離婚時,阿國沒有工作、整天釣魚,離婚後,小萱的母親想要帶小萱回老家,但阿國竟要求要付5萬元。
小萱的母親與阿國於3月協議離婚,但直到7月才正式辦理登記,原因是要籌錢。付了5萬元後,纔將小萱帶回家。阿國回來都是跟小萱的母親要錢,要求幫忙找工作,還會要求複合,從不過問女兒小萱,完全沒有爸爸的樣子,連小萱的母親去世時,阿國都沒有回來。
法官考量,阿國身爲人父,卻未曾照料過女兒小萱,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甚且無視人倫親情,將小萱當作商品賣斷,在小萱往後成長曆程也無參與。日前依法宣判,免除小萱的扶養義務,並駁回父親阿國扶養費之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