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陸配除籍證明限期將至 陸委會:別挑戰政府執法決心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樑文傑。(藍孝威攝)
據媒體報導,迄今還有餘8000名陸配尚未繳交大陸的除籍證明,一個多月後將面臨註銷臺灣戶籍的處分。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樑文傑今天(22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確實還有許多文件現在還沒收到,原因可能有很多,或許還在郵寄的路上,就他目前所知,還有更多的人正在辦理之中。樑文傑也提醒陸配,不要測試政府的執法決心。
移民署4月起發出逾1.2萬封通知書,要求陸配及其子女,3個月內補繳在大陸的喪失原籍證明。因有不少個案窒礙難行,陸委會4月16日公佈,得申請以「具結方式」替代或「延後赴陸辦理」,移民署提醒,具結或延後的申請案,將在6月30日截止。據聯合新聞網報導,至今仍有逾8000人尚未繳交,一個多月後恐面臨註銷在臺戶籍處分。
樑文傑表示,截至目前,確實移民署還有許多文件沒有正式收到,「因爲文件在大陸申請之後,必須拿着文件到大陸的公證處辦理公證,由公證處郵寄到臺灣的海基會,經海基會驗證後,再到移民署繳交。」
樑文傑表示,目前有一大批文件在海基會,還有一大批文件在兩岸郵寄路途上,「到最後截止日之前,我們應該還會收到非常多的文件。就我們目前所知,還有更多的人正在辦理之中,所以我們對現在的進度算是還比較樂觀。」
樑文傑強調,「不能夠排除有些陸配覺得什麼都不用做,到最後測試一下政府的決心,這是不必要的。」因爲陸委會給大家開一道方便之門,讓確實有困難、符合條件者可以申請延後繳交證明,「但是如果你什麼都不做,最後也拿不出大陸的證明文件,還期待政府能夠網開一面,這比較困難一點,所以提醒還缺文件的陸配朋友要趕快回大陸原籍申請。」
至於繳交文件的截止時間,樑文傑表示,目前沒有考慮再往後延,「如果希望期限再延後的陸配,必須出示相關文件證明你的誠意。譬如說確實回大陸去申辦了,只是大陸當地機關批准的時間比較慢,或是寄送的時間比較慢,當事人可提出機票或是回執單據,這些都是必要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