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22陸配繳除籍證明 800人具結延辦

今年4月1日到6月17日,海基會經手驗證有關申請註銷大陸戶籍資料公證書的總件數爲7622件。圖爲在大陸出生11個月後便來臺的青年,苦惱如何取得除籍證明。(本報資料照片)

陸配繳交大陸的除籍證明文件,將於本月底截止。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羅文嘉20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從今年4月1日到6月17日爲止,海基會經手驗證中國大陸相關文件,其中有關申請註銷大陸戶籍資料公證書的總件數爲7622件,相較於去年的同一時間增加了很多;移民署則已審覈同意超過800人以「具結方式」替代或「延後赴陸辦理」。

羅文嘉表示,和移民署資料比對,研判還有一些陸配沒來繳交相關證明。海基會站在人道立場,會全力協助解決困難。有些個案已來臺居住30年,日前確實曾回大陸辦理除籍證明,但未順利取得,類似個案,海基會將協調移民署、陸委會,只要當事人提供證明資料,「確實回去大陸辦了,但辦不出來」,只要有相關的佐證資料,政府都可予以協助。

羅文嘉強調,如果沒回大陸辦理,政府就無法協助。他也說,三十年來未解決的問題,有其複雜性,海基會要有更大耐心來處理。

移民署表示,近期各縣市服務站涌入許多補繳喪失原籍證明的民衆,有不少人反映,已配合《兩岸條例》規定返回大陸辦理相關證明,但因爲要等海基會收到公證書副本,才能完成驗證手續,擔心恐逾期而向移民署尋求協助。移民署表示,近半個月已有約2000人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累計已超過5000人,預期將持續顯著成長。

移民署指出,已審覈同意超過800人以具結方式替代或延後赴陸辦理,請符合陸委會公佈的年滿70歲以上等事由者,儘快申請。

移民署提醒,已在網站提供「喪失原籍註記查詢」功能,若接到移民署通知,且確實未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應儘快辦理,但若確實已接到通知卻仍置之不理,經移民署查證屬實者,將依《兩岸條例》規定作成相關處分,呼籲民衆千萬不要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否則將得不償失。

此外,在福建教書的臺師張立齊因申領大陸定居證遭陸委會廢除臺灣身分,張立齊近日接受東南衛視訪問時,哽咽痛批民進黨政府不讓他回臺灣,並在鏡頭前下跪落淚,朝着臺灣方向磕頭,哭喊着很自責,請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原諒他,「給別人欺負成這樣」;張立齊說,雖然民進黨要「殺」他,但無論如何,請家人放心,最後他一定會回到家人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