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餘陸配 未繳喪失原籍證明
近期部分在臺定居的陸配陸續接獲移民署通知,要求繳交其已喪失大陸戶籍的證明文件,引發部分陸配向民意代表反應。(本報資料照片)
在三位陸配因武統言論遭註銷在臺居留資格後,政府持續對持有大陸身分證件者做徹查。近期部分在臺定居的陸配陸續接獲移民署通知,要求繳交其已喪失大陸戶籍的證明文件,引發部分陸配向民意代表反應。移民署8日說明,目前還有1萬多人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呼籲在2004年3月1日修法前領有臺灣身分證的陸配,要在6個月內繳交;修法後的3個月內繳交,否則將撤銷定居許可且註銷臺灣戶籍。
移民署表示,爲避免兩岸雙重戶籍造成的權利義務衝突,維持兩岸人員往來秩序,臺灣以單一戶籍爲基礎。該法規修正施行前已在大陸地區設籍的定居者,當時曾給予6個月的寬限期繳交放棄原籍的證明。目前已獲准在臺定居的大陸配偶約有14萬餘人,經清查絕大多數均已完成繳交喪失原籍證明,清查後尚有1萬多人未繳,可能存在雙重戶籍的問題。
對此陸委會8日發佈新聞稿表示,近期主管機關移民署針對尚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者請其補件,是政府依法行政,陸委會予以支持。但針對早年來臺的大陸配偶及其家人反映,可能因爲種種原因,導致返陸取得相關文件有所困難,政府8日召開跨機關會議研商,對有實際困難個案將提供必要協助,政府已請移民署即日起設置服務專線及電子信箱,提供有需要的民衆即時反映困難處,將針對個案反映意見來逐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