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遊智彬面臨註銷身分證 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 !移民署通知補件
移民署要求新黨副秘書長遊智彬補繳喪失原籍證明文件。(資料照)
新黨副秘書長遊智彬因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移民署在複審視發現他與其他陸配一樣,要求遊補件,現已發出通知書,若未在期限內繳交,將面臨臺灣身分及戶籍遭註銷的處分。
移民署日前表示,貫徹兩岸戶籍單一化政策,已正式啓動相關程序,通知在臺灣的大陸籍配偶,以及於大陸出生後歸化臺灣的大陸人士,必須在3個月內繳交喪失原籍證明等相關文件。若逾期未能完成繳交,恐將被撤銷其在臺居留許可、戶籍登記以及臺灣身分證。
據瞭解,遊智彬在2004年以前便已取得臺灣身分,但在近日清查2004年3月1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前領取臺灣身分證的陸配中,發現遊未付有喪失原籍證明,與相關規定不符,隨即發出通知書,要求遊補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