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補繳「除籍證明」倒數4天!陸委會:絕不會沒辦完就註銷身分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樑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蔡紹堅/臺北報導

移民署通知1.2萬名陸配補繳「喪失原籍證明」,期限將於6月底屆滿,陸委會26日公佈最新數據,已有5534人繳付證明文件,2572人同意具結及延期。陸委會也強調,註銷臺灣身分是大事,絕對不會發生超過6月30日尚未辦理完成,就被逕行註銷身分的情形。

陸委會提到,依目前執行進度觀察,補繳「喪失原籍證明」的查覈專案可順利於6月30日完成專案工作,「感謝全國陸配朋友及相關民衆之配合,解決自93年3月法律修正後遲未處理之問題。」

▼「喪失原籍證明」範本。(圖/翻攝海基會)

陸委會指出,經由本次專案,陸配朋友們因此獲得法律上完整、合法的臺灣身分,從此不再擔心個人權益會因法律爭議,遭受到不利益與困擾,「感謝主管機關移民署、海基會、地方政府、全國各地婚姻團體、社福機構等全力協助,得以讓專案執行順利圓滿完成。」

陸委會說明,本次專案總計通知12146人,至25日止各類別處理進度如下:

一、已繳附證明文件者5534人。目前仍有部分案件還在赴陸辦理中,或尚待公證書陸續寄達海基會等待驗證,後續完成繳附證明資料者將持續增加。據統計經海基會完成驗證者目前已累計近8千件,由此可見,願意配合法律取得臺灣完整身分者,仍爲當事人主要選擇。

二、業經移民署同意具結、延期者已達2572人。其餘案件尚待完成審覈、通知具結。凡是已向主管機關提出具結或延期申請,但尚未接獲移民署通知者,請耐心等候,移民署會逐一通知申請人,專案輔導申請人完成申辦手續。

三、經確認出境長居海外尚未回國者(1803人),將由主管機關列冊註記待其入境時當面通知補辦。以上三類暫計9909人(佔81.6%)。

四、因未居住原設籍地,迄今尚未與政府聯繫者計2237人,已陸續獲悉現居住地者約佔2成,移民署正透過專勤隊編組就近查訪,期盼能儘早聯繫到當事人,併到戶提供申請表件以協助申辦。

陸委會說,其他未居住原設籍地,迄今尚未與政府聯繫者,不排除因年紀較長、位居偏鄉、不使用手機、未收看電視傳媒等,可能屬於社會弱勢或資訊落差族羣,政府將結合中央與地方以及各種公私協力管道盡力尋找,務必將政府政策、規定確實通知到當事人後,再進一步協助當事人辦理相關事宜,不會逕行註銷當事人身分。

陸委會強調,即使在6月30日以後才提出申請、目前尚在返陸辦理中或陸方公證書尚未寄達海基會者,均請勿擔心,只要當事人有積極處理的意願與行動,政府會持續受理當事人的申請,也會繼續協助每一個有需要幫忙的個案。

陸委會也呼籲,尚未與主管機關聯繫的民衆,如果有任何困難應儘速向主管機關反應,讓政府來協助,「政府鄭重澄清,註銷臺灣身分是大事,絕對不會發生超過6月30日尚未辦理完成,就被逕行註銷身分的情形。」

陸委會還說,如果有接獲政府將於6月30日後逕行註銷身分的不實訊息,請勿傳散,並向政府提出檢舉。

陸委會提到,基於維護國家安全、依法行政、執法公平與公正性,兩岸單一身分制度必須獲得嚴格遵守並落實執行,「我們尊重原陸籍人士來臺後對於身分選擇的意願,但如果選擇取得臺灣身分,就必須放棄中國大陸戶籍。只有依法完成相關程序,臺灣的身分纔是合法且完整,才能真正在臺灣安居樂業。」

另外,先前地方政府反應之40餘件個案(桃園32名、新北8名),經陸委會與移民署再次向相關縣市政府連繫後瞭解,實際上均爲4月初向地方政府陳情的舊案且均已獲得解決,目前已無需中央政府另行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