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交不出「除籍證明」 4天600人申請具結及延期!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樑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蔡紹堅/臺北報導
移民署21日針對必須補繳「喪失原籍證明」(除籍證明),但遭遇困難的陸配開放窗口,專案受理具結或延期。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樑文傑24日表示,截至目前爲止,已收到600多件具結或延期申請,另外還有200多件不符條件,但需要政府協助的,「對於這些申請案件,每件我們都會仔細審酌,提供最大協助。」
樑文傑提到,其實很多所謂的「爭議案」,在公佈相關方案之後,基本上都可以處理,但也免不了有一些疑難雜症,「這部分不管是陸委會、海基會或是移民署都會全力協助,所以不會再針對具結、延後的條件有所改變。」
對於外界質疑相關要求是在刁難陸配,樑文傑強調,早在2004年的修法,立法院就是一致性的,幾乎沒有表決的情況下就通過了,並給予6個月的時間去補件,「超過6個月以上沒有補件,從法律上來講,被檢舉的話,政府就應按照法律取消臺灣的身分。」
樑文傑進一步指出,比如最近大家知道的遊智彬、李貞秀,都是200年之前那一批,「如果不讓他們去補件,那老實講,他們被檢舉,我們就要依法取消他們臺灣的身分,但這樣的一批人實在蠻多的,所以我們給大家機會再去做一次補件,來補足法律的要件,並不是額外再要求大家去做什麼,而是補做當時沒有做的事。」
樑文傑還說,經過這兩、三週的說明及媒體報導,大部分陸配都已經知道政府的態度跟立場,若真有特別的疑難雜症,政府都會個別加以協助,「這麼多年下來,只要有意願配合回去拿證件的,幾乎沒有辦不成的。」
▼「喪失原籍證明」範本。(圖/翻攝海基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