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交除籍證明」青鳥也來陳情 白委打臉賴政府:怠惰失職
內政部移民署近日要求陸配及其子女3個月內繳交已喪失大陸戶籍的證明文件,引發爭議。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9日表示,會設法在法律與人道之間做最大的權衡。(資料照/姚志平攝)
內政部移民署近日要求陸配及其子女3個月內繳交已喪失大陸戶籍的證明文件,引發爭議。民衆黨立委張啓楷昨(9日)透露,很多來向他陳情的,甚至是支持民進黨的青鳥、年輕人,有些是爲父母抱不平;因此他批賴清德政府這樣擾民、爲難國人,不該把政府當初的怠惰錯誤,過了20年後又再把責任推給民衆!
張啓楷在臉書指出,自己於司法委員會質詢時強調,這些陸配同胞已經生活在臺灣20到30年以上,不但是臺灣人的配偶、臺灣人的父母親,更早已是一個落地生根的臺灣人,因此要求陸委會及法務部應該協力做到第一,凡於93年3月1日前已來臺定居並取得身分證者,應予排除;第二, 由海基會先行清查是否仍具大陸戶籍或持有大陸護照,再請當事人申請放棄證明;第三,針對因戶籍資料不可考等因素,致無法提出註銷證明者,得由當事人切結,並經法院公證;第四,辦理期限應至少延長至少兩年;第五,政府應於北中南各辦相關說明會收集及澄清民衆疑慮。
對於上述要求,移民署陳建成副署長現場表示,已經設立專線、專區提供民衆洽詢,並且會準備懶人包澄清民衆疑慮,後續也會提供相關資源供民衆辦理。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也承諾,願意就針對因戶籍資料不可考等因素,致無法提出註銷證明者,由當事人切結的方向進行處理;同時也答應,對於有特殊原因難以出示證明者,也非立即取消在臺戶籍資格。
張啓楷並透露,很多來向他陳情的人,甚至是支持民進黨的青鳥、年輕人,有些是爲他們的父母抱不平;因此他直批,賴清德政府這樣擾民、爲難國人,民進黨是在挖自己的根,也挖臺灣民主自由的根,請官員們重新思考臺灣自由民主的本質及價值,不該把政府當初的怠惰錯誤,過了20年後又再把責任推給民衆,該做的應該是便民而非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