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起觀察》稱呼「祖國」的自由被奪走了?(下)
說「我是中國人」也是言論自由,臺灣應珍惜言論自由。(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2016年蔡英文總統當選當夜,她曾向全國人民保證:「只要我當總統的一天,我會努力讓國民沒有一個人必須爲他們的認同道歉。」這句話成爲民主轉型時代最動人的政治承諾之一。然而九年後,當有人在文化場合稱「中國臺灣」與「祖國大陸」、說「我們就是中國人」,若因此就遭行政機關譴責、調查甚至可能究責,反差這麼大,不啻爲對那份承諾的嚴重背離。
祖國,是情感名詞還是違憲語彙?
旺旺集團總經理蔡旺庭在北京峰會上表示,「旺旺起源於中國臺灣,發展於祖國大陸……我們就是中國人」——這段發言是否違法?陸委會認爲此爲「損害主權」、「附和統戰」;但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條例》現行架構,兩岸仍屬於「一箇中國」的延續,兩區分治之法律語言並未改變。
正如《中國時報》時評所言:「這些言論既符合《憲法》中臺灣與大陸同屬一中,也無違《兩岸條例》之處」。因此問題在於,這個社會是否還容許人們說出這樣的文化認同?
只能說「我是臺灣人」,不能說「我是中國人」?
稱中國大陸爲「祖國」,對某些人而言是情感表達、是歷史記憶、是文化認同;對另一些人則是背叛、是附和敵對論述、是損害主權。然而,真正的民主應是容納這些差異,而不是懲罰其中之一。
細究其實,「祖國」一詞歷來具有豐富的歷史語義。在許多長者的生命記憶中,「祖國」指的是生於斯、長於斯的中華文化之地;對一些從中國大陸遷臺的第一代來說,那裡是他們祖墳所在、童年記憶所繫的地方。這樣的「祖國」概念,是文化、鄉愁與族羣記憶的總和。
蔡總統當年強調「不分藍綠、政黨、族羣,人民都有做自己的權利」。若今天政府懲罰旺中,即無異於背離這項原則,將憲政體制淪爲政權控制工具。
我們不能一方面依憲法主張「一中各表」,卻在他人表述「中國是祖國」時視爲異端;不能一方面說要維持現狀,卻在文化交流中見不得有人表達「中國認同」。這樣的邏輯混亂,將使國家治理失去正當性,也讓民衆陷入言論審查與認同焦慮。
誠如《中國時報》時評直指:「動輒祭出『非政府樂見』,只會使兩岸持續冰封」。對一個民主社會而言,言論自由不該是條件式的,也就是不能只保護某種認同,而針對性地排拒另一種歷史記憶與認同。
可以說「我是臺灣人」的社會,也應該容許有人說「我是中國人」。這不是支持中國大陸統戰臺灣,而是保衛民主自由的責任底線,也是臺灣真正的主權堅持與文化自信。(作者爲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