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嗜賭父拋家20年 女兒被迫打黑工 法院判免扶養

臺東許男嗜賭成性,20多年前拋家棄子,晚年因罹多重疾病臥病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護理之家,有受扶養必要。(蔡旻妤攝)

臺東許男嗜賭成性、積欠債務,20多年前拋家棄子,晚年因罹患惡性腫瘤及多重疾病而臥病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護理之家,有受扶養之必要,臺東地方法院認爲許男「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盡撫養責任,情節重大」,裁定免除女兒的扶養責任,可抗告。

判決指出,許男年輕時沉迷賭博,不僅未提供家庭生活費,還屢次向妻子伸手要錢,態度冷漠,甚至對家人長期冷暴力,導致家中經濟重擔全落在妻子與祖父母身上。

女兒指出,她自1歲起便由母親獨力扶養,父親音訊全無,直到2006年間,父親因病暈倒在高雄車站,才被通報送醫。

許男胞妹也證實,「就連我父母也不知道哥哥人去哪裡,是哥哥後來在高雄車站昏倒,有人通知我父母才知道」。

許男近年相繼罹患神經疾病、肝硬化及咽喉惡性腫瘤,自2008年起入住臺東醫院護理之家,長年臥病在牀,無經濟能力,有受扶養之必要,雖然身體狀況惡化,但過往長期逃避父職,導致父女關係形同斷絕。

許男女兒主張,父親不僅未養過她一日,反而拖累母女生活,要求免除扶養責任。她成年後雖具備部分工作能力,但她擔心若投保勞健保,會影響父親低收入戶身分與社會救助資格,因此只能做「黑工」,喪失勞工應有保障,也因此陷入長期貧困,因此仍是低收入戶。

法院認爲,直系血親原本應互負扶養義務,但許男自女兒出生起即未盡撫養之責,且持續長達20餘年,情節重大,最終裁定女兒得免除對許男的扶養義務,全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