鐮刀砍妻、兒女打到失聰 法官判3兄妹免扶養「渣父」
▲幼年飽受虐待、靠鄰居接濟,3兄妹成功擺脫扶養暴力父。(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江姓男子婚後育有3名子女,卻被控在子女年幼期間長期施暴。他不僅持鐮刀砍傷妻子,更導致長子被打至失聰、次子幾乎跛腳,甚至威脅要將幼女賣至妓院。如今69歲的江男因生活無法自理被安置於養護中心,3名子女向基隆地院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
判決書指出,江男現無財產且收入爲零,完全依靠政府安置。3名子女指控父親早年外遇、酗酒成性,除持鐮刀砍傷母親背部(當庭出示傷勢照片爲證),更以棍棒毆打長子致聽力受損(提出聽障手冊佐證),次子則因長期受虐一度不良於行。全家生計多仰賴親友接濟及母親工廠薪資維持。
江男辯稱僅以「細竹絲管教」子女,否認造成長子耳聾,並強調僅「偶爾」對妻子動粗。但前妻出庭證實,江男外遇後幾乎未負擔家計,「每月最多給2000元,子女7歲後分文未給」,全家靠鄰居接濟與孃家支援度日。
法官審理後認定,3名子女自幼生活在暴力陰影下,江男長期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依《民法》第1118條之1判準免除扶養義務。判決特別指出,江男除經濟棄養外,更對子女身心造成永久傷害,符合「情節重大」要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