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回本家照顧生母 掛保證繼續祭祀養父!法官准許理由曝
他想回本家照顧生母,掛保證繼續祭祀養父!法官准許終止收養關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是男子阿華(均化名)的侄子,阿華年輕時就患有重度精神障礙,需專人專責照顧,但阿華並無子女,因而收養阿國當養子,藉以照顧生活起居,並非是要傳遞香火。阿華在2019年已過世,阿國保證養父的祭祀,會與本家祖先一併辦理,因此他想回複本家照顧生母,依法請求終止與養父的收養關係。
法院審理,法官認,按養父母死亡後,除終止收養有顯失公平之情事者外,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民法第1080條之1第1項、第4項定有明文。又養子女及收養效力所及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自收養關係終止時起,回覆其本姓,並回復其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同法第1083條定有明文。
法官考量,阿國雖然有繼承養父阿華的遺產,該筆房地價值約500多萬元,但因養父是重度身心障礙者,生前就由阿國與阿華的兄弟約定共同分擔照顧責任,並且由阿國預先給付該位兄弟200萬元,將來則由阿國繼承養父阿華的遺產。
法官審酌,阿國多年來照顧養父,並且在養父過世時負擔喪葬等費用,已與他所繼承的遺產相當。日前依法判決,阿國聲請終止與養父阿華之收養關係,應無顯失公平之情形,自應予以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