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父過世33年!85歲生母靠他照顧 回本生家庭願望達成
養父過世已經33年!85歲生母靠他照顧,訴請終止收養關係,迴歸本生家庭願望達成。(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男子阿國(化名)日前向法院聲請,希望能正式與已過世的養父阿華(化名)解除收養關係,理由是養父早在1992年就已經過世,而他繼承的遺產僅爲祖產無法變賣,且如今年邁85歲的生母小萱(化名)需要人照顧,他多年來也確實與母親同住生活,希望藉此「認祖歸宗」,迴歸本生家庭。
法院審理,阿國指稱,他小時候因養父阿華未婚、沒有子嗣,家族安排他成爲養子,原意是希望有人能陪伴養父終老。然而命運多舛,養父在他尚年輕時便病逝,他雖依法繼承遺產,但大部分爲家族共有的祖產,並無實際財產可運用。多年來,他反而是與生母小萱及胞兄同住,肩負起照護母親的責任。
阿國指出,他與母親感情深厚,既然養父阿華早已離世,收養目的不復存在,繼續維持「養子身分」已無實際意義。他的胞兄也簽署同意書,支持他迴歸原生家庭。至於胞姐雖然沒有簽署同意書,但也沒有提出異議。
阿國的母親小萱出庭證稱,兒子阿國一直與她同住,她的生活起居全靠阿國照料,希望阿國能回覆原來身分,與他們一家同在。對於女兒爲何沒有簽署同意,她坦言多年來與女兒聯繫不多,並不清楚原因。
法官審酌,阿國與阿華的收養關係,在阿華過世之後,已無法再實現「奉養終老」的原始目的。且阿國確實長期照顧母親,兄長也同意其迴歸家庭,沒有顯失公平之虞。因此依《民法》第1080條之1,裁定準許阿國終止與養父阿華的收養關係,正式迴歸母親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