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抓包閨蜜喊尪「寶貝」還摸大腿 怒告求償百萬結果出爐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自己的丈夫阿德(化名)與她的閨蜜阿芳(化名)過從甚密,進一步追查竟抓包兩人不僅以「寶貝」、「親愛的」互稱,阿芳甚至傳送「想您了」等露骨訊息。(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自己的丈夫阿德(化名)與她的閨蜜阿芳(化名)過從甚密,進一步追查竟抓包兩人不僅以「寶貝」、「親愛的」互稱,阿芳甚至傳送「想您了」等露骨訊息,更讓她崩潰的是,丈夫開車接送阿芳時,竟在車內親密撫摸其下巴、大腿甚至腹部。小美憤而向阿芳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審結,認定阿芳確實侵害配偶權,但判賠金額縮水至10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爲夫妻關係,阿芳明知他們2人是配偶,今年4月小美無意間發現丈夫阿德與她的好友阿芳互動不尋常。根據判決書記載,小美提出鐵證,包括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內容顯示阿芳與阿德頻繁聯繫,彼此互稱「寶貝」、「親愛的」對話充滿曖昧,完全逾越正常朋友分際。
不僅如此,小美更掌握到阿德開車接送阿芳時,在車內有親暱的肢體接觸,畫面顯示阿德伸手撫摸阿芳的頭部、下巴、背部、大腿及腹部等身體部位,而阿芳並未拒絕。小美得知後心碎不已,曾傳訊給阿芳,明確要求「請你離我老公遠一點」、「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請你們好自爲之」,希望能懸崖勒馬。
不料,阿芳非但未收斂,還將小美的警告訊息轉傳給阿德,並示意「您假裝不知道」、「刪除」,意圖掩蓋兩人關係,此舉無疑是火上加油,讓小美決定撕破臉,對阿芳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庭上,阿芳對於小美指控的侵權行爲事實全部承認,沒有意見,但僅以「沒有能力清償」作爲抗辯。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阿芳明知阿德爲有婦之夫,仍與其發展親密互動,包括親密對話與肢體接觸,甚至在小美出面制止後仍持續往來,此等行爲已嚴重破壞小美婚姻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阿芳必須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不過,法官審酌兩造的學經歷、工作、收入及財產狀況後,認爲小美求償100萬元金額過高,最終僅判準阿芳應賠償小美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