嬌妻偷吃小王「愛愛對話」曝光 綠帽尪怒求償60萬!結果出爐

阿德在112年間,意外發現妻子與阿勇的親密對話,內容包括「愛你」、「很想趕快娶妳」、「抱抱愛愛」、「偷摸寶貝貝的胸」等露骨內容。(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超過10年,並育有1子,原本家庭生活美滿,卻沒想到妻子竟與一名男子阿勇(化名)發展出超友誼關係。阿德在112年間,意外發現妻子與阿勇的親密對話,內容包括「愛你」、「很想趕快娶妳」、「抱抱愛愛」、「偷摸寶貝貝的胸」等露骨內容,甚至還明確提到兩人已有牽手、親吻、摟抱、泡溫泉及發生性行爲等事實,讓他戴了綠帽卻渾然不知,綠光罩頂的阿德氣得對阿勇提告求償60萬元。桃園地院審結,判阿勇須賠償20萬元爲精神撫慰金,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於101年3月31日結婚,婚後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家庭生活美滿,卻在112年1月10日起,陸續發現小美與阿勇間親密對話,時間從112年1月19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對話內容包括「愛你」、「很想趕快娶妳」、「抱抱愛愛」、「我今天還壞壞的偷摸寶貝貝的胸捏」、「連愛愛都很合適」等充滿情慾的曖昧訊息。

而小美也以「好呀」、「喜歡你今天不經意的一直親我的嘴角」、「超愛你」等語迴應阿勇,顯然2人關係非比尋常,已超越普通朋友份際,阿德認爲阿勇破壞他與小美婚姻關係之圓滿和諧,導致2人婚姻關係破裂,並於112年11月1日兩願離婚,讓他精神受到劇烈打擊,因此依法向阿勇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

桃園地院審理時,阿勇對於與小美間的對話內容不爭執,對於知悉小美於112年1月19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之期間,仍爲有配偶之人,且有與小美牽手、親吻、摟抱、泡溫泉及發生性行爲等事實,均不爭執,對於行爲侵害阿德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甚鉅一事,也不爭執,僅抗辯阿德請求之精神慰撫金60萬元實屬過高。

法官認定,阿勇明知小美爲有配偶之人,仍共同不法侵害阿德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致使阿德原有之夫妻親密關係遭此侵害,而達足以破壞圓滿婚姻及家庭幸福之程度,令阿德精神上感受莫大痛苦且情節重大,因此判阿勇須賠償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