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吃小王3年!鹹溼過程全都錄 綠帽尪怒告結局曝
臺北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近40年,卻驚覺妻子與男子阿勇(化名)發展不倫戀,時間長達3年,甚至在家中發生親密行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近40年,卻驚覺妻子與男子阿勇(化名)發展不倫戀,時間長達3年,甚至在家中發生親密行爲。阿德氣炸提告求償2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決出爐,阿勇須賠償25萬元。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妻子小美於民國73年結婚,婚姻關係至今仍存續,但阿勇明知小美是有夫之婦,卻仍與她多次在兩人共同住處牽手、擁抱、親吻,甚至撫摸生殖器及發生性行爲,侵害他的配偶權,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
爲證明妻子出軌,阿德提供家中監視器畫面,內容顯示小美與阿勇多次親密互動,包括112年9月12日兩人接吻、撫摸生殖器;同年9月26日牽手、小美將手放在阿勇腿上;同年12月4日再度親吻等。此外,小美還簽下切結書,坦承「多次與阿勇發生性行爲」,並向丈夫道歉。
阿勇雖承認有接吻、撫摸等行爲,但否認與小美髮生性關係,並辯稱小美已賠償丈夫,自己無須再賠。然而,法官審理後認爲,監視器畫面中的喘息聲、撞擊聲,加上小美的切結書,足以證明兩人確有不當關係,阿勇侵害配偶權屬實,應負賠償責任。
不過,法院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及侵害情節,認爲阿德求償200萬元過高,最終判阿勇須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