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紀錄器驚見「尪激戰小三」 綠光妻怒告結局曝
臺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與丈夫阿德(化名)愛情長跑7年後結婚,不料婚後才2年,她竟在丈夫的行車紀錄器裡發現「激情畫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與丈夫阿德(化名)愛情長跑7年後結婚,不料婚後才2年,她竟在丈夫的行車紀錄器裡發現「激情畫面」,還找到多張出遊發票及LINE鹹溼對話,這才驚覺丈夫出軌小萱(化名)。小美憤而提告求償百萬,法院審理後認定小萱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元。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自2014年交往,2021年步入禮堂,婚後兩人雖因工作分居高雄、臺中,但感情穩定。不料2023年初,阿德態度突然冷淡,小美起疑,3月底在臺中住處電腦發現丈夫的行車紀錄器檔案,點開一看竟有「不可描述」的畫面,還有多張與小萱出遊的發票,甚至手機LINE對話中滿是曖昧訊息,甚至討論如何離婚。
小美這才驚覺丈夫早已出軌,且小萱明知阿德已婚,仍持續交往,甚至發生性關係,還情緒勒索逼離婚。小美身心受創,最終在2023年6月與阿德協議離婚,結束10年感情,並對小萱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小萱辯稱,一開始阿德隱瞞已婚身分,她直到2023年2月24日才知情,但「一時放不下感情」,直到3月31日才分手。她還主張「配偶權不是法律保障的權利」,認爲自己無須賠償。
但法官打臉小萱,引用最高法院見解,強調婚姻關係受法律保護,夫妻互負忠誠義務,小萱明知阿德有配偶仍介入,已侵害小美配偶權,情節重大,應負賠償責任。
法官審酌雙方經濟狀況、侵害情節及小美所受精神痛苦,認爲合理賠償額爲60萬元。但因小美與阿德離婚時,協議免除阿德的賠償責任,依《民法》連帶債務規定,小萱只需分擔其中一半,最終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