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偷吃遭抓包簽下切結書 妻丟「行蹤表」給小三夫怒告結局曝
高雄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男子阿勇(化名)明知他的妻子小美(化名)已婚,竟仍多次相約出遊、發生性關係,甚至被阿勇前妻小萱(化名)抓包後簽下切結書。(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男子阿勇(化名)明知他的妻子小美(化名)已婚,竟仍多次相約出遊、發生性關係,甚至被阿勇前妻小萱(化名)抓包後簽下切結書。阿德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勇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10萬元。
阿德主張,他與妻子小美結婚多年並育有1子,但阿勇卻在2022年3月至6月間,多次與小美單獨出遊併發生性行爲。阿勇的前妻小萱發現後,不僅整理出「行蹤列表」,還提供手機通聯紀錄、定位資料及阿勇親筆簽署的切結書,內容寫明「不再與小美有任何聯繫交往」,成爲關鍵證據。
阿勇辯稱,他與小美僅是朋友關係,相關證據是前妻違法取得,應無證據能力。但法官認爲,小萱基於配偶身分取證,手段符合比例原則,且阿勇在錄音中曾向友人坦承「怕她(小美)老公告我」,加上LINE對話中小美傳訊「突然好想你」,明顯逾越一般友誼,認定阿勇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
法院審酌,阿德擔任房仲月收4至5萬元,阿勇任職科技公司月薪3.5萬元,雙方名下均有不動產,最終判阿勇應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