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包尪偷吃!小三賠10萬後再傳裸照 人妻怒告獲賠3萬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去年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幼教老師曉萱(化名)外遇,氣得提告求償,雙方以10萬元和解。沒想到,曉萱事後竟又與阿德藕斷絲連,不僅頻繁聯繫,還互傳私密照,小美二度抓包怒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去年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幼教老師曉萱(化名)外遇,氣得提告求償,雙方以10萬元和解。沒想到,曉萱事後竟又與阿德藕斷絲連,不僅頻繁聯繫,還互傳私密照,小美二度抓包怒告,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侵害配偶權屬實,判賠3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丈夫阿德於2021年結婚,原本婚姻美滿,直到去年初驚覺丈夫出軌曉萱,憤而提告。去年5月,雙方在新北地院調解成立,曉萱賠償10萬元,並承諾不再往來。

不料,小美同年6月又發現丈夫手機內存有曉萱傳送的裸照,甚至2人仍持續通話。小美找上曉萱對質,曉萱當場簽下切結書,坦承「直到6月16日又被發現與阿德聯絡,甚至傳不雅照給他」。小美認爲曉萱毫無悔意,導致她精神崩潰、需就醫治療,再求償100萬元。

曉萱辯稱,切結書是受小美脅迫所寫,內容不實,且調解後她未主動聯繫阿德,僅是「禮貌性迴應」。她強調,傳送裸照是調解前的事,小美6月才發現,不能算二次侵害。

但法官審理後認爲,曉萱無法證明切結書內容不實,且其中明確記載她在調解後仍傳送私密照給阿德,已構成侵害配偶權。不過,考量曉萱行爲屬被動迴應,且未與阿德見面,情節較輕,判賠3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