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抓包丈夫外遇!傳訊給小三「溼到流出內褲」 提告獲賠12萬
▲人妻發現丈夫有小三,憤而提告。(示意圖/取自Pexels)
記者劉人豪/臺北報導
桃園一名人妻得知丈夫有小三,且跟小三互傳曖昧、露骨對話內容,於是提告求償60萬元,一審時桃園地院認爲證據不足駁回,人妻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爲小三侵害配偶權,判小三應賠償12萬。
判決指出,正宮指出與丈夫結婚後育有一子,2023年9月間發現小三與丈夫在Juiker通訊軟體傳送「屁股掰好了」、「溼到流出內褲了」、「那你還無套」充滿曖昧、露骨對話內容,且丈夫向她坦承與小三有親吻、擁抱、愛撫等逾越正當男女情誼行爲,並於2024年3月19日手寫協議書,「發展不當男女關係,已違反婚姻忠誠義務」。
小三辯稱,與人夫爲同事,2023年8月初因業務上往來而有交集,與人夫碰面時間僅約3次,每次碰面時間約5分鐘,未曾在工作場所以外之處所與人夫碰面,亦未與人夫密集頻繁地傳訊息,人夫碰觸她身體時,曾表示拒絕,雙方僅止於聊天、肢體觸碰。與人夫聯繫期間約1個月,於同年8月底知對方有配偶後即斷絕聯繫。一審法院認爲證據不足判人妻敗訴,人妻上訴後,高等法院審酌,人妻主張小三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爲有理由,判決小三應賠償人妻12萬元。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