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遇還讓小三懷孕!正宮怒告 法院判賠30萬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與丈夫阿德(化名)結婚多年,育有2名女兒,家庭原本幸福美滿,卻驚覺丈夫出軌多年,甚至與小三小萱(化名)發生關係並懷孕。(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與丈夫阿德(化名)結婚多年,育有2名女兒,家庭原本幸福美滿,卻驚覺丈夫出軌多年,甚至與小三小萱(化名)發生關係並懷孕。小美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後,判小萱須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丈夫阿德於民國98年結婚,婚姻關係至今仍存續,但丈夫卻在112年3月坦承外遇,她進一步追查,發現丈夫與小萱長期有不正當關係,甚至每週末都與小萱同居。更誇張的是,小萱明知男方有家庭,仍持續交往,甚至懷上他的孩子。小美認爲,小萱的行爲嚴重破壞她的婚姻幸福,導致她精神崩潰,需就醫治療,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小萱在法庭上坦承與阿德交往,但辯稱對方曾說「準備離婚」,她才誤以爲雙方感情已破裂,並非惡意破壞婚姻。此外,她目前懷孕,未來需獨自撫養孩子,經濟負擔沉重,希望法院能酌減賠償金額。
法官審理後認爲,小萱明知阿德已婚,仍與他發生性關係並懷孕,已嚴重侵害小美的配偶權,導致其精神痛苦,需就醫治療。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小美月收入5萬元,小萱年收入約142萬元),最終判小萱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