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腥夫車震「性愛呻吟」全錄下 正宮怒告!小三判賠20萬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子阿芳(化名)外遇,甚至錄到2人性愛過程的呻吟聲,氣得提告求償5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子阿芳(化名)外遇,甚至錄到2人性愛過程的呻吟聲,氣得提告求償50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定阿芳侵害配偶權屬實,但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後,判決阿芳須賠償20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小美與阿德於101年結婚,110年離婚後又於同年4月複合再婚。阿芳明知阿德爲有配偶之人,卻於112年4月至7月間,多次與阿德相約於旅館、車上發生性行爲,甚至被錄下親密對話及性愛過程的呻吟聲。
小美主張,阿芳的行爲已嚴重破壞其婚姻幸福,造成精神上極大痛苦,因此求償50萬元。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判阿芳賠償20萬元,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後認爲,阿芳行爲確實侵害小美配偶權,且情節重大,但審酌雙方經濟狀況、侵權行爲樣態及對小美造成的精神痛苦程度,認爲一審判賠20萬元適當,因此駁回雙方上訴,維持原判。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