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董座偷吃小孩同學辣媽 在妻車上車震充滿呻吟聲 正宮崩潰提告
知名董座偷吃小孩同學辣媽 ,還在妻車上車震,充滿呻吟聲遭錄下。(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在南部設立多家企業的董事長,與小孩幼稚園同班同學的媽媽小美在孩子出遊活動上認識後,雙方偷偷交往,還在妻子車上大玩車震,剛好妻子因行車紀錄器故障,於是放置錄音筆替代,未料檢視音檔時,發現丈夫和孩子的同學媽媽在她車上嘿咻、口交,甚至呻吟聲不斷,氣得求償百萬,法院審理後,判決小美需賠償25萬元定讞。
根據判決書,董娘向法院提出告訴,平時她都開自己的轎車載送子女,爲避免行車記錄器有時無法發揮作用,於是在車上放置錄音筆。但她在112年10月間檢視錄音檔時,意外發現孩子幼稚園同學的媽媽小美,和老公在車上親吻,甚至充滿呻吟聲,小美還在車內撫摸丈夫生殖器,甚至他口交,兩人的言語充滿瞹昧、性暗示,已逾越一般朋友相處關係,且2人至少已交往一年,不止一次發生性行爲,更經常一同出遊、過夜。因此提出求償60萬元。
小美出庭時辯駁,男方與其胞兄爲生意上夥伴,兩人因而認識,進而開始交往。當初自己是離婚之單親母親,不知道男方有配偶,直到於112年9月間,才知道男方已結婚,於是想與男方分手,但男方邊開車邊毆她,甚至毆打其友人,她擔心男方報復,才以拖待變,才經乙○○放置車輛上之錄音筆錄到聲音。
小美也進一步表示,因男方重大施暴之行爲,事後已透過友人協助,順利與他分手,此後二人未再見面。
法官調查時發現,小美與男方之子女並曾於幼兒園同班兩年,且曾與男方夫妻以家長身分一同參加校外教學或親子旅遊,早已知對方有婚姻,但她未顧及社交關係、情誼及元配感受,私下與男方一同出遊併發生性行爲及或其他親密交往行爲,危害元配婚姻生活之圓滿幸福,配偶權受侵害,判決小美需賠償25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