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醫偷腥業務辣妹!正宮獲賠150萬 小三怒告情夫討代墊訴訟費
▲名醫偷吃辣妹女業務,正宮求償1000萬,二審改判賠150萬元,孰料小三再告名醫求分攤訴訟費。(合成圖/當事人提供)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曾任職頂尖醫學中心、享有「國際級神經外科名醫」聲譽的杜永光,被正宮控訴婚內出軌藥廠女業務,2人不僅頻繁約會、每週幽會2至3次,還生下私生女。正宮憤而提告侵害配偶權,一審法院重判小三與杜醫須連帶賠償460萬元,創下罕見高額,二審酌減爲150萬元。但小三和杜又爲了訴訟費用鬧上法院,法院並於今天開庭調解。
杜永光爲臺大醫學博士,曾任世界神經外科學會聯盟理事長、臺灣腦中風學會會長等職,與同爲臺大校友、擁有藥學碩士學歷的妻子結褵逾40年。未料2017年間,杜醫在任職醫學中心期間,與年僅30歲的孫女爆發婚外情,雙方每週發生性行爲2至3次,甚至一同出國參加學術會議。隔年孫女誕下一名女嬰,卻於出生3個月後夭折。
2019年,孫女爲確認親子關係提起訴訟,正宮方纔驚覺丈夫出軌並育有私生子女,隨即提告丈夫與孫女侵害配偶權,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00萬元。
歷經兩審,法院認定杜、孫兩人確有重大不法行爲,一審判賠460萬元,二審酌減爲150萬元,判決於2022年6月定讞。
官司結束後,孫女於2024年4月聲請確定訴訟費用,指出她與杜永光曾共同預繳裁判費6萬9810元,但依敗訴比例,2人實際應負擔金額僅爲3萬7764元,換言之,多繳了3萬2046元。由於該費用由她一人代墊,依法可向其他敗訴人請求返還應分擔部分。
因無法聯繫現年77歲的杜醫,孫女先依《民法》第271條規定向正宮請求返還其中一半,即新臺幣1萬6023元。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請求有據,裁定正宮須返還該筆金額,並加計自裁定送達日起按年息5%計算的利息。
近期,孫女再度對杜永光提起「返還代墊款」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剩餘的1萬6023元。法院原訂今(12日)上午進行調解,但雙方皆未到庭,程序暫未展開,是否另訂期日仍待裁定。
至於孫女是否構成「兩頭討錢」?對此,法院指出,這筆訴訟費屬「可分債務」,既然孫女一人先行繳清全額,就有權分別嚮應負擔訴訟費的敗訴人請求返還其應繳的那一份。她先向正宮討回1萬6023元,現在再向杜永光請求剩餘一半,合計金額正好等於她原本多繳的3萬2046元,並未重複請求,也未構成不當得利。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3條,法院於訴訟費確定後,可就差額裁定一方應賠償另一方支出費用。若屬可分債務,一人先繳,也可依《民法》第271條要求他人平均分擔。孫女這次分別對杜與邵提起請求,正是依照法條運作。
這場糾纏7年的三角戀訴訟,即便主體案件早已定讞,卻因一筆小額裁判費再掀波瀾,再度於法庭上演餘波未了的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