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妻閨蜜還同居 正宮怒告求償150萬結果出爐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閨蜜小萱(化名)發展婚外情。(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閨蜜小萱(化名)發展婚外情,不僅互傳曖昧訊息、發生性行爲,甚至同居在她的戶籍地,憤而提告求償15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35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與阿德於2021年10月結婚,育有1女,婚後同住新北市某社區。未料,阿德竟與小美的閨蜜小萱暗通款曲,自去年5月起頻傳露骨對話,甚至發生性關係,更誇張的是,2人還直接同居在小萱的戶籍地址。
小美髮現後氣炸,怒控2人侵害配偶權,並提出LINE對話紀錄及定位資訊佐證。阿德與小萱雖承認交往,卻反咬小美「非法取得證據」,主張這些對話涉及隱私,不具證據能力。
法官認爲,阿德與小萱已自認婚外情,證據是否合法取得已不影響事實認定,2人行爲明顯「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但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及侵害程度,認爲150萬求償過高,最終判賠3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