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我溼溼的」人夫偷吃女同事 正宮怒告小三結果出爐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驚覺丈夫阿德(化名)婚後態度冷淡,無心經營家庭,甚至發現他與女同事曉萱(化名)的LINE對話充滿曖昧,內容包括「每天都要抱抱」、「害我溼溼的」等露骨字句,更抓包2人曾發生口交。(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驚覺丈夫阿德(化名)婚後態度冷淡,無心經營家庭,甚至發現他與女同事曉萱(化名)的LINE對話充滿曖昧,內容包括「每天都要抱抱」、「害我溼溼的」等露骨字句,更抓包2人曾發生口交。小美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與阿德於2022年5月結婚,婚後感情融洽,但2023年間她發現丈夫經常心不在焉,甚至從朋友口中得知他與女同事曉萱互動異常。小美進一步調出2人對話紀錄,驚見內容極度親密,包括:「都你啦害我溼溼的…」、「因爲每天都有人抱抱親親…」、「你每一次吃到我的時候,強度都蠻強的…」、「晚安我的寶愛你…」。

更誇張的是,曉萱甚至傳訊「其實我們現在真的很像男女朋友…」,讓小美崩潰,怒控曉萱明知阿德已婚,仍逾越同事分際,發展不倫關係,嚴重破壞她的婚姻幸福。

法庭上,曉萱承認與阿德交往,但辯稱對話「只是開玩笑」,並未發生性行爲,且事後已被公司降職調職,強調無意破壞小美家庭。她還稱,小美與阿德離婚時已拿到100萬元賠償,不應再求償。

但法官審理後發現,阿德雖在離婚時給付小美72萬元,但證稱該筆款項是「結束婚姻的補償」,並非針對外遇賠償,因此不影響小美向曉萱求償的權利。

法官認爲,曉萱與阿德的對話已明顯超越正常同事互動,加上阿德證實2人確有口交行爲,足認曉萱侵害小美配偶權,情節重大。

經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小美月薪約5萬,曉萱年收入達數百萬),以及對婚姻的破壞程度(最終導致離婚),判曉萱應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