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偷吃女同事!買Apple Watch「送小三」 正宮怒告法院這樣判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同事曉萱(化名)互動親密,不僅贈送Apple Watch時直稱「送小三的」,兩人還多次出遊、臉貼臉拍照,甚至穿情侶鞋、上班時間接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同事曉萱(化名)互動親密,不僅贈送Apple Watch時直稱「送小三的」,兩人還多次出遊、臉貼臉拍照,甚至穿情侶鞋、上班時間接吻。小美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8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結婚多年並育有2名子女,家庭原本和諧。然而,阿德與女同事曉萱卻發展出超越一般友誼的關係。

曉美髮現,113年4月30日,阿德送曉萱Apple Watch,店員問「是母親節禮物嗎?」他竟回:「送小三的!」曉萱僅笑稱「傻眼」,未否認。5月7日,兩人穿情侶鞋出遊新竹,並拍攝臉貼臉親密照。5月9日,兩人穿着制服在上班期間接吻。6月3日,晚上9點在臺大醫學院拍攝貼臉、親吻照。8月2日,同遊石門水庫,阿德甚至爲掩飾出遊,刻意在行事曆造假班表。

小美認爲,兩人明知阿德已婚,卻仍逾越分際,使她精神受創,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

被告2人在法庭上,對事實及證據均不爭執,僅爭執慰撫金之數額;等於默認外遇事實。

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行爲已破壞婚姻圓滿,構成侵害配偶權。但考量:侵權行爲持續約半年,目前關係已終止,及雙方經濟狀況;最終判決兩人連帶賠償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