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生找別人!尪偷吃女同事搞大肚子 小三嗆正宮「該三思的是你」

臺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同事曉萱(化名)搞婚外情,不僅交往長達1年半,還讓對方懷孕生子,導致婚姻破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同事曉萱(化名)搞婚外情,不僅交往長達1年半,還讓對方懷孕生子,導致婚姻破裂。小美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確實侵害配偶權,判決應連帶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與阿德於2010年結婚,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原本感情尚可。未料,阿德竟於2024年5月間突然向妻子攤牌,坦承已與曉萱交往1年半,且對方懷有身孕,要求離婚。兩人最終在同年10月協議離婚,但小美無法接受丈夫背叛,更發現阿德曾手寫信件自承外遇,甚至在臉書發文標註她與孩子,嗆聲「我們法院見!!多年被妳當空氣,結束。」

更讓小美心寒的是,曉萱得知東窗事發後,不但毫無歉意,還反嗆:「他如果愛你,他就不會在外面找人了,該三思的是你。」小美認爲兩人行爲已嚴重破壞她的婚姻與家庭,導致她身心受創,需就診身心科,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法庭上,阿德與曉萱承認交往併發生關係,但阿德辯稱,當初與小美想再生小孩卻兩度失敗,他詢問妻子是否再嘗試時,對方竟回「要生去找別人生」,才導致他向外發展。阿德強調,離婚時已將工作17年買的房子過戶給小美,並同意每月支付6.75萬元扶養費直到孩子20歲,目前無力再負擔賠償。

法官審理後認爲,阿德與曉萱在婚姻存續期間交往併發生性行爲,已逾越社會正常交往分際,確實侵害小美的配偶權,情節重大。但考量阿德名下僅有42萬元財產,曉萱收入微薄且無資產,而小美擁有900多萬元財產,最終判決兩人連帶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