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女同事鹹溼互動全被拍 尪竟逼離婚!正宮怒告小三
臺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同事阿芳(化名)搞婚外情,兩人不但十指緊扣、摟腰依偎出遊,甚至在她父親喪禮期間仍高調約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同事阿芳(化名)搞婚外情,兩人不但十指緊扣、摟腰依偎出遊,甚至在她父親喪禮期間仍高調約會,氣得她怒告阿芳求償8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芳侵害配偶權屬實,判賠10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丈夫阿德於2019年結婚,育有1女,原本家庭美滿,未料阿德竟與同公司的女同事阿芳暗通款曲。2024年9月,阿德突然搬離住處,堅持與阿芳同居,甚至逼小美離婚。
小美直到去年11月才從其他同事口中得知丈夫出軌,更從阿芳前夫手中取得兩人親密出遊的證據,包括十指緊扣、摟腰、依偎等親密互動的影片及照片,甚至在她父親喪禮期間,兩人仍甜蜜出遊,完全無視她的感受。更誇張的是,阿德2024年10月返家收拾行李時,竟由阿芳開車接回同居處,之後兩人還一起搬到臺中繼續同居。
小美痛批,阿芳明知阿德是有婦之夫,卻仍介入婚姻,甚至慫恿丈夫逼她離婚,害她獨自撫養幼女,承受極大精神痛苦,因此提告求償80萬元。
阿芳辯稱,阿德曾向同事透露「已經離婚」,她只是基於朋友情誼分租房間給他,並不知道他仍有婚姻關係。但法官發現,阿德作證時說法反覆,一下稱「要離婚」,一下又改口「已離婚」,甚至自承「對同事說謊」,因此不採信阿芳說詞。
法官審酌照片、影片後,認定阿芳與阿德的互動已超越一般朋友分際,明顯侵害小美的配偶權,導致她精神受創,最終判阿芳賠償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