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偷吃同事還搞大肚子 正宮怒告求償200萬判決出爐
新北一名女子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同事小萱(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不但互稱「寶貝」、「老公」,小萱甚至因此懷孕。(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一名女子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同事小萱(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不但互稱「寶貝」、「老公」,小萱甚至因此懷孕。小美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確實侵害配偶權,判決應連帶賠償45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結婚逾10年,去年7月底意外發現丈夫與小萱的親密對話紀錄,包括「寶貝」、「老公」等曖昧稱呼,及協助購買生活用品、「等你回家」等露骨內容。更驚人的是,小萱在交往期間曾懷孕,但選擇人工流產。小美認爲兩人行爲已嚴重破壞婚姻,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200萬元。
阿德在法庭上辯稱,自己月薪12萬元,但每月要上繳11.9萬元給妻子,加上8萬元房貸等開銷,經濟壓力巨大。他指控妻子沉迷教會工作,疏於經營婚姻,兩人關係早已名存實亡。他還聲稱已將價值2600萬元的房產過戶給妻子作爲補償。
小萱則辯解,臉書貼文權限設定爲「僅阿德可見」,顯示她無意張揚這段關係。且她選擇流產,證明無意破壞對方婚姻。但法官認爲,這些說詞無法改變侵害配偶權的事實。
法官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小美月收入約5萬元、阿德12萬元、小萱10萬元。雖然認定兩人行爲「情節重大」,但認爲求償200萬元過高,最後判賠4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