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尪偷吃還生子 正宮反擊!訴離再求償百萬

臺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工程師丈夫阿德(化名)與曉萱(化名)長期交往,甚至生下孩子,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工程師丈夫阿德(化名)與曉萱(化名)長期交往,甚至生下孩子,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被告行爲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決連帶賠償70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於2013年結婚,育有一女,婚姻關係至今仍存續中。然而,阿德自2020年起與曉萱發展親密關係,曉萱甚至產下一子,嚴重破壞她的婚姻幸福,因此依侵權行爲法律關係,向兩人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阿德與曉萱雖辯稱「配偶權並非法律明文保障的權利」,並指小美已在離婚訴訟中請求損害賠償,本案屬重複求償。但法官認爲,婚姻關係受憲法保障,配偶間互負忠誠義務,阿德與曉萱的行爲已逾越社會容忍範圍,構成侵害配偶權。

法官指出,民法上的「離婚損害」與「外遇侵權損害」性質不同,前者是因離婚結果造成的損害,後者則是婚姻存續期間因外遇行爲導致的損害,兩者不衝突,因此小美可同時主張。

法院審酌,阿德爲程式設計師,月收入約9.5萬元,曉萱大學畢業、目前育嬰留停中,而小美爲家庭主婦無收入,加上外遇時間長達數年併產子,精神痛苦程度較高,最終判賠7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