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偷吃同事2年上摩鐵「用手安慰」 工程師尪崩潰求償80萬
新北市一名工程師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同事阿勇(化名)搞不倫。(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工程師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同事阿勇(化名)搞不倫,2人不但互傳「好想抱緊你」、「緊張到想抓住你」等曖昧對話,還多次相約上摩鐵親密接觸,讓他綠帽戴好戴滿,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勇侵害配偶權屬實,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與妻子小美於2021年11月結婚,育有一子,未料小美竟與同公司的男同事阿勇發展婚外情。阿德在2022年底至2023年初,發現妻子手機內有多則與阿勇的露骨對話,包括「好想抱緊你」、「我怕你跑掉」、「緊張到想抓住你」等曖昧內容,甚至相約外出,追問後妻子才坦承2人關係不單純。
阿德崩潰指控,阿勇明知小美已婚,仍持續與她保持不正當關係,2年多來多次相約至林口某汽車旅館擁抱、親吻,甚至「用手互相安慰」,嚴重破壞他的婚姻幸福,導致他身心受創,罹患憂鬱症,需長期就醫,因此怒告阿勇侵害配偶權,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
法庭上,阿勇否認有不當交往,辯稱這些對話只是與小美因工作爭執的氣話,更反控阿德「缺錢才提告」。但小美出庭證稱,她與阿勇確實有超越同事關係的互動,包括擁抱、親吻,甚至上摩鐵,但強調「僅止於愛撫,未發生性行爲」。
法官審理後認爲,阿勇與小美的對話明顯超越正常同事分際,且阿勇明知對方已婚,仍持續保持親密互動,已侵害阿德的配偶權,情節重大。但考量無直接證據證明2人有性行爲,最終判阿勇賠償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