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偷吃女同事喊「老婆寶貝」傳裸照 正宮氣炸怒求償
臺中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女同事小美(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不僅互傳曖昧訊息,阿德更直接稱呼對方爲「老婆寶貝」,甚至大膽傳送裸照、相約上摩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女同事小美(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不僅互傳曖昧訊息,阿德更直接稱呼對方爲「老婆寶貝」,甚至大膽傳送裸照、相約上摩鐵。正宮阿芳(化名)發現後氣炸,一狀告上法院求償。臺中地院審結,判2人應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阿芳主張,她與丈夫阿德於民國89年間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原本家庭生活美滿。不料,她於113年間發現丈夫行爲異常,多次詢問是否外遇,卻均遭否認。直到114年2月間,她無意間查看丈夫手機,發現阿德與女同事小美透過LINE頻繁聯繫,內容極盡親密。
從曝光的對話可見,阿德不僅稱呼小美爲「老婆寶貝」、「親愛的」,更傳送多張裸露性器官的照片,甚至直言「好想跟老婆寶貝親密愛撫」、「弟弟要進進出出,在裡面和妹妹一起感覺彼此的情慾交流」、「人家每天都嘛想着要舔吻妹妹呢」等露骨內容。兩人還於情人節相約出遊,併入住汽車旅館,事後更在對話中回味性愛過程,顯已逾越正常交往分際。
阿芳憤而提告,向兩人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阿德辯稱,與妻子早已協議離婚,只是尚未辦理登記,並指控妻子竊錄對話,證據應無效力。小美則辯稱,以爲阿德已經離婚,兩人只是聊得來的朋友,親密對話僅是成人間的玩笑,並未認同或迴應。
法官審理後認爲,兩人對話內容包括性愛細節、傳送裸照等,已明顯超越普通朋友關係,且小美透過臉書可得知阿德婚姻狀態,辯詞不足採信。考量雙方經濟能力(阿芳爲老師、阿德已退休、小美爲公務員),判兩人應連帶賠償40萬元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