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艦國造爭議被指貪污犯 黃曙光怒告吳子嘉求償200萬…判決出爐

黃曙光辭國安會諮委及潛艦小組召集人,捍衛清白怒告吳子嘉。(中時資料庫)

先前擔任潛艦國造專案召集人的前國安會諮詢委員黃曙光,去年因爲被吳子嘉稱「貪污犯」,他提告求償2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認爲,吳子嘉對國家公共議題而爲評論,言論及評論尚未逾越言論自由之界限而不具違法性,判決黃敗訴、吳免賠。可上訴.

黃曙光提告主張,吳子嘉未經合理查證2024年1月10日在其主持之YOUTUBE「董事長開講」網路頻道,指稱「那個黃珊珊你的哥哥叫做黃曙光,黃曙光就是貪污犯」、「黃曙光帶着一羣人在貪污,然後還跟民進黨的高層聯合貪污嘛」、「然後黃曙光是貪污犯」等不實內容,足以貶損原告之名譽及社會評價。

黃曙光說,吳1月16日又在電視節目上說「我不只講黃曙光,我說黃曙光的妹妹,你今天黃珊珊你可以告我,我在這邊講也是一樣啊,你們家一家清白,她講得,我說貪污犯的妹妹」、「我每天罵他貪污犯」等不實內容,請求吳應賠償200萬元。

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吳子嘉個人主觀懷疑潛艦國造涉及舞弊事實屬真實,並就此涉及重大之國家公共議題而爲評論,非自行虛構事證而無端質疑黃爲惡意評論,其所使用之語言縱有不堪,但依照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吳是基於潛艦國造涉及舞弊事件之公共性及重大性、機密性,以及黃當時主導潛艦國造之職務地位公衆人物,黃就其名譽權之相關保護於此情形自應有所退讓,應認吳的言論及評論尚未逾越言論自由之界限而不具違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