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偷吃越南妹生女「帶回家給媽媽養」 正宮怒告結果出爐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越南妹小萱(化名)婚外情,不僅發生性關係還生下一女,甚至多次帶小萱出遊、參加家族聚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越南妹小萱(化名)婚外情,不僅發生性關係還生下一女,甚至多次帶小萱出遊、參加家族聚會,讓她忍無可忍,一狀告上法院求償150萬元。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德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60萬元,但小萱因「不知對方已婚」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於2015年結婚,育有1子,婚姻看似美滿,沒想到阿德竟在2016年間與小萱發生性關係,導致小萱隔年產下一女。小美指控,丈夫不僅長期與小萱交往,還帶小萱參加家族聚會、同遊越南下龍灣,甚至將私生女帶回家由婆婆照顧,要求全家人接納,讓她崩潰提告。
小美提出對話錄音、出遊照片等證據,證明兩人關係匪淺,甚至直到去年9月仍持續同居。她痛批丈夫與小萱的行爲已嚴重破壞婚姻,求償150萬元精神撫慰金。
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德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小萱發生性行爲,已明顯違背夫妻忠誠義務,侵害小美的配偶權,情節重大,應賠償60萬元。
不過,小萱辯稱「交往時不知道他有老婆」,直到懷孕後阿德才坦承已婚。法官認爲,小美無法證明小萱「事前知情」,因此不構成故意侵害配偶權,僅阿德需負賠償責任。
至於小美指控兩人持續交往、同居等情節,法院認爲,阿德與小萱共同出遊、照顧女兒等行爲,屬於「父母對子女的教養義務」,不構成侵害配偶權,因此駁回這部分的求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