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酒店妹還帶回家嘿咻 正宮崩潰離婚怒告結局曝

臺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婚內出軌酒店妹小美(化名),不僅以「寶貝小美」親暱稱呼小三,還帶回家中發生性行爲,甚至高調在社羣曬恩愛。(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婚內出軌酒店妹小美(化名),不僅以「寶貝小美」親暱稱呼小三,還帶回家中發生性行爲,甚至高調在社羣曬恩愛,讓正宮曉萱(化名)崩潰離婚。事後,曉萱怒告2人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臺南地院審理後,認定小美明知阿德已婚仍介入婚姻,判2人須連帶賠償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曉萱與阿德於2021年10月結婚,育有1名子女。然而,阿德竟在婚姻存續期間,到臺南市中西區「九宮格精品會館」消費時結識酒店小姐小美,2人發展出婚外情。

更誇張的是,阿德不僅將小美的聯絡人名稱設爲「寶貝小美」,還向朋友炫耀這段不正當關係,甚至帶小美回家同居、發生性行爲,甚至計劃帶她去澎湖跨年。2人還被拍到同遊義大世界,阿德更在社羣媒體上公開曬出小美在他家做菜、睡覺的照片,行徑極爲囂張。

曉萱發現丈夫出軌後,身心受創,甚至因壓力過大就醫,被診斷出「環境適應障礙症」。最終,2人於2024年1月協議離婚,但在協商過程中,阿德坦承小美早知他已婚,卻仍持續交往。曉萱憤而提告,要求2人連帶賠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法院審理時,阿德僅辯稱部分照片並非在牀上拍攝,而是KTV包廂及小美女友人傳來的醉酒照,但仍承認2人確實在婚姻期間交往。小美則未出庭,亦未提出任何答辯,形同默認。

法官認爲,阿德與小美的互動已明顯逾越正常社交範圍,包括親密稱呼、同居、發生性行爲等,嚴重破壞曉萱的婚姻幸福,構成「侵害配偶權」。審酌雙方經濟狀況(阿德名下財產500多萬、小美無收入)及曉萱所受精神痛苦,判2人須連帶賠償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