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認外遇有嘿咻 正宮淚喊:家被毀了!怒告偷腥2人組
夫認外遇有嘿咻,正宮淚喊:家被毀了!怒告偷腥2人組求償1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控訴丈夫阿國(均化名),竟然與女同事歡歡(化名)過從甚密,甚至在婚姻存續期間發生性關係,導致婚姻破裂、兩人離婚。她不滿2人所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因此憤而提告,要求阿國與歡歡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判決書指出,小萱與阿國於2018年底結婚,不料,婚姻存續多年後,小萱卻發現阿國與女同事歡歡互動頻繁,進一步質問才得知兩人早在去(2024)年便發展親密關係,阿國甚至坦承與歡歡發生性行爲。讓小萱與阿國的婚姻瞬間陷入冰點,最終小萱與阿國於去(2024)年底離婚。
面對訴訟,歡歡並未否認與阿國有過性行爲,但強調當時並不知情阿國已婚,兩人僅屬「同事間的曖昧」。她反控小萱不斷在網路上以「飢渴」、「輕佻」等羞辱字眼,公開評論她的生活與穿着,甚至鼓動他人前往她的工作場所騷擾,已嚴重影響生活與工作,認爲小萱所求金額過高,請求駁回。
法官考量,阿國在臉書上長期公開貼出家庭照片與生活點滴,且曾帶着小萱與孩子一同參加公司旅遊,婚姻狀態並未隱匿。歡歡與阿國往來密切,理應清楚知情。加上兩人曾發生性行爲,事後對話內容更顯示歡歡對阿國「有家庭」一事並不意外,因此她辯稱「事後才知阿國已婚」的說法,顯難採信。
法官審酌,婚姻建立在互信與誠實之上,阿國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性行爲,已嚴重違反配偶忠誠義務;歡歡則在明知情況下仍介入,行爲背於善良風俗,造成小萱的精神痛苦。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婚姻破裂程度與社會觀感,最終判決阿國與歡歡應共同賠償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