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外遇簽完切結書又開房 妻摩鐵直擊!結局小三要賠30萬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哲(化名)與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被她抓包之後,兩人簽下切結書保證不會再犯,沒想到2023年間丈夫又被發現和小美共赴摩鐵2次,其中1次還被她親眼目睹,憤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50萬元。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小美應賠償人妻30萬元較爲適當。
▲人妻抓包丈夫阿哲和小美共赴摩鐵。(示意圖/VCG,與本案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她和丈夫阿哲原本感情和睦,但2022年5月起丈夫經常在傍晚或晚上外出,她覺得很奇怪便看了一下丈夫的手機,這才抓包婚外情,當時丈夫和小美都簽下切結書,保證不會繼續往來。
人妻接着說道,沒想到2023年間丈夫又開始鬼鬼祟祟回訊息,同年3月、10月均被親友目擊帶着小美前往摩鐵,她接獲親友通知趕往現場,果真當場撞見兩人一同從摩鐵走出來,雙方當場起了爭執,事後她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50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小美表示沒有意見,但她沒有錢可以支付賠償金額。
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法官認爲,小美在明知阿哲已婚的情況下,仍與對方發生不正當往來,確實侵害到人妻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最終判她應賠償人妻30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