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外遇籤切結書求夫原諒 隔天秒約小王共赴旅館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夫控訴,妻子小美(化名)婚後不到半年被抓包外遇,她簽下切結書並承諾如果再與小王互動,違反1次就賠償9萬元,沒想到隔天她就和小王相約上旅館,憤而決定提告求償。南投簡易庭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小美應賠償丈夫9萬元較爲適當。

▲小美外遇被丈夫抓包,簽下切結書之後,竟又與小王相約共赴旅館。(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婚後不到半年,他偶然發現妻子小美外遇,小美爲了取得原諒,同意籤立切結書,並承諾如果再與小王或其他男性發生「超友誼」的互動,每違反1次就賠償9萬元。

人夫接着說道,沒想到簽完切結書的隔天,小美就再度與小王聯繫上,甚至相約一同出入旅館,明顯已經逾矩,也侵害到他的配偶權,因而決定向小美提告求償9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小美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南投簡易庭法官表示,經檢視小美籤立的切結書,她爲了取得丈夫的原諒,保證不會私下再與小王聯絡、接觸及往來,如有違反,願意賠償9萬元,切結書內容並無過度限制她的行爲自由或侵害自由權的核心,應屬有效。

此外,在證據影像中,小美的確在簽完切結書的隔天就與小王聯繫、互動,互動過程中伴隨肢體接觸。法官認爲,小美的行爲已經違反切結書的約定,人夫理當可以依法請求履行賠償,最終判小美應依約賠償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