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爲初犯!人妻認了外遇籤切結 告上法院上演離婚大戰

本人爲初犯!人妻認了外遇籤切結,男子告上法院上演離婚大戰。(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婚姻本應是兩人攜手相伴,但這對夫妻的故事,卻演變成一場信任崩壞的長期冷戰。小萱與阿國(均化名)在2020年初結婚,但是僅僅相處3年,雙方關係便走到谷底。小萱指控,雙方因生活習慣與價值觀差異,婚後爭吵不斷,感情逐漸冷卻,卻因登記手續卡關,雙方反目成仇,最後只好對簿公堂。

法院審理,小萱控訴,兩人婚後矛盾頻繁,2022年雙方簽署離婚協議書,阿國並於2024年搬離住處。但阿國未依約辦理離婚登記,甚至擅自到她的住家與工作地點,還向她提起背信告訴,並聲請保護令,使她身心俱疲。

面對小萱的指控,阿國則反咬對方「外遇」,並表示婚姻破裂全因小萱不忠。他提出「外遇切結書」及對話截圖爲證,指出小萱雖拒絕簽署,卻在訊息中迴應「本人爲初犯」、「共30萬」等字眼,顯示她並未否認外遇,只是不同意條件。

阿國更坦言,正因小萱拒絕簽署外遇切結書,他才未辦理離婚登記。後來也因此對小萱提告背信。而小萱表示,檢方最終對她不起訴,阿國聲請保護令後又撤回,並多次傳訊表示希望「好聚好散」及「庭外和解」,但雙方仍無法達成共識,僵局始終無解。

法官考量,雖然阿國指出婚姻破綻起因於小萱外遇,但他在得知外遇後,並未積極修復關係,反而消極以對,甚至將簽署切結書作爲離婚條件,顯示雙方對婚姻已無維繫意願。再加上兩人早已簽署離婚協議書,且自2024年5月起分居,期間毫無溝通,阿國亦承認婚後與小萱幾乎沒有對話,婚姻目的已完全落空。

法官審酌,婚姻基礎在於互信與共同生活,然而兩人長期冷暴力,爭吵不斷,且雙方皆有責任,依《民法》1052條第2項,應准予離婚。最終,法院判決小萱與阿國婚姻正式解除,這段僅維持4年的婚姻劃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