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抓包尪偷吃閨蜜 小三竟嗆「不被愛的纔是歐巴桑」下場曝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閨蜜曉萱(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不但多次發生性關係,曉萱甚至兩度懷孕,還在臉書高調放閃稱阿德「腦公」,甚至傳訊嗆小美「不被愛的纔是歐巴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閨蜜曉萱(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不但多次發生性關係,曉萱甚至兩度懷孕,還在臉書高調放閃稱阿德「腦公」,甚至傳訊嗆小美「不被愛的纔是歐巴桑」。小美憤而提告求償150萬元,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侵害配偶權屬實,判賠50萬元。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結婚多年,育有一女,未料曉萱明知阿德已婚,仍與他發展不倫戀。兩人從112年7月起交往至113年6月,期間多次發生性行爲,曉萱甚至兩度懷孕,其中一次還爲阿德墮胎。更誇張的是,曉萱在臉書社團「桃園爆報(二)」PO出與阿德的親密合照,並寫下「腦公買給我的愛狗在虎頭山走失」,刻意營造兩人爲夫妻關係,挑釁意味濃厚。
小美髮現丈夫出軌後,曉萱竟變本加厲,不僅在臉書私訊傳送與阿德的親密出遊照,還囂張留言「我已經沒有愛他(指小美)了」、「不被愛的纔是歐巴桑」、「德寶喜歡呀」等語,甚至嘲諷小美「勉強結婚沒幸福」、「房間還留着前女友內衣褲」,種種行徑讓小美身心崩潰,罹患憂鬱症需持續就醫。
曉萱雖辯稱是因阿德謊稱「婚姻不睦」才交往,且臉書貼文僅爲「氣阿德」,否認故意破壞家庭。但法官審理後認爲,曉萱明知阿德已婚,仍發生親密關係並公開放閃,已逾越社會容忍範圍,構成侵害配偶權。考量曉萱曾收受阿德236萬元,卻聲稱「無資力」,最終判賠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