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偷吃還拍性愛片留念遭抓包 竟反控妻「婚前不忠」

臺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告其配偶阿德(化名)及第三者小萱(化名),因爲兩人不僅在小美與阿德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性行爲,還拍攝了性愛照片及影片留念。(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告其配偶阿德(化名)及第三者小萱(化名),因爲兩人不僅在小美與阿德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性行爲,還拍攝了性愛照片及影片留念,對小美造成了重大精神傷害。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爲被告的行爲已超過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最終判定兩名被告需連帶賠償小美新臺幣25萬元。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於84年11月27日登記結婚,婚後並以嘉義市爲共同住所,惟阿德於111年至臺南租屋之期間,與小萱發生性關係,並製作不雅照片及影片作爲紀念。小美進一步指出,該事件不僅使其與阿德的婚姻生活受到嚴重破壞,也讓夫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被徹底摧毀。因此請求被告2人連帶賠償非財產上損害之精神慰撫金90萬元。

面對控訴,小萱則表示,她在與阿德發生性行爲時並未得知對方尚有婚姻關係,並辯解稱阿德曾告知其已離婚。阿德則承認與小萱有過性行爲,但強調小美自身也有不誠實行爲,並指控小美曾將其存款盜領及股票出售,還提到小美婚前與他人有過不正當行爲。

法院經過綜合考量後認爲,阿德與小萱明知小美與阿德的婚姻關係仍在,卻仍進行不正當性行爲,且已對小美造成精神上的重大損害。法院指出,婚姻不僅是法律契約,更是基於誠實與互助的基礎,而被告的行爲嚴重違反了這一基礎,已屬情節重大,應負賠償責任。根據民法規定,兩名被告需連帶賠償阿德2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