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借住她孃家竟奪夫! 人妻抓包「激情牀戰」太悲催

閨蜜借住她孃家竟奪夫!人妻抓包「激情牀戰」太悲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指控丈夫阿國(均化名)在婚姻存續期間,竟與她的閨蜜歡歡(化名)發展不倫戀情。兩人多次發生親密行爲,甚至被抓包衣衫不整共枕,讓她身心飽受煎熬。案經法院審理後,認定他們確有侵害配偶權,判決須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45萬元,並因違反「切結書」再加賠5萬元,總計50萬元。

判決書指出,小萱與阿國於2006年結婚,不料,去(2024)年歡歡因與男友分手,暫時借住小萱孃家。期間,她卻與阿國往來密切,雙方進而展開不倫情。小萱後來察覺異狀,質問之下才得知,兩人在短短兩個月間,已發生至少5至6次性行爲。她隨即要求歡歡搬離,卻仍發現兩人持續聯繫。

爲挽救婚姻,小萱逼迫歡歡簽下「切結書」,承諾不得再與阿國有任何往來,若違反須賠償100萬元。然而僅過數月,小萱竟撞見兩人同牀共枕,衣衫不整,畫面令她徹底心碎。於是憤而提告,要求精神賠償80萬元及切結書違約金100萬元。

歡歡則是坦承,她與阿國確有兩度發生性行爲,並承認曾在牀上被活逮,但辯稱「什麼都沒發生」。阿國則指稱,他與歡歡交往時間不長,且簽署切結書是被迫之舉,加上自己負債累累,根本無力賠償。兩人均請求法院駁回小萱訴求。

不過,法官審酌相關證據,包括戶籍謄本、雙方合照、訊息對話紀錄及阿國書面自白等,認定兩人確有逾越一般朋友的往來,行爲已侵害小萱的配偶權,造成婚姻重大裂痕。依民法相關規定,法院裁定兩人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45萬元。

至於切結書部分,法官認爲雖屬自願簽署,但100萬元違約金過高,與實際損害不成比例,最後酌減爲5萬元。加總兩部分,小萱可獲得50萬元的賠償。